《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关于调整本市工程建设项目参加工伤保险费率的通知》核心内容如下:
一、调整背景与目的
为切实维护本市工程建设项目职工工伤保障权益,促进本市工伤保险基金可持续发展,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建筑业工伤保险工作的意见》(人社部发〔2014〕103号)、《关于铁路、公路、水运、水利、能源、机场工程建设项目参加工伤保险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8〕3号)等文件规定,以及“以支定收、收支平衡”原则,对本市工程建设项目参加工伤保险费率进行调整。
二、调整内容
费率调整:
实施时间:
三、政策影响与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