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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国债等债券利息收入增值税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于2025年7月31日联合发布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5年第4号),明确自2025年8月8日起,对在该日期之后(含当日)新发行的国债、地方政府债券、金融债券的利息收入恢复征收增值税;对在该日期之前已发行的同类债券(包含2025年8月8日之后续发行的部分)的利息收入,继续免征增值税直至债券到期。

政策核心内容

  1. 新老债券“划段”管理

    • 新发行债券:2025年8月8日及之后发行的国债、地方政府债券、金融债券,其利息收入恢复征收增值税。
    • 存量债券:2025年8月8日之前已发行的同类债券(包括后续续发行的部分),利息收入继续免征增值税直至债券到期。
    • 金融债券定义:指依法在境内设立的金融机构法人在全国银行间和交易所债券市场发行的、按约定还本付息并由金融机构持有的有价证券。
  2. 政策背景与目标
    • 市场发展成熟:随着我国债券市场持续壮大,认购踊跃,国债等债券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的政策目标已实现。
    • 平稳过渡安排:通过“新老划段”方式,存量债券享受优惠政策直至到期,避免政策调整对市场造成冲击,保障债券市场健康发展。

政策影响分析

  1. 对债券市场的影响

    • 新老券利差波动:新发行债券利息收入需缴纳增值税,而存量债券继续免税,税收差异可能推高新老券利差。预计利差波动区间在5-10BP之间,短期内存量债券(尤其是国债)可能因免税优势吸引资金抢筹,推动价格上行。
    • 国债配置需求增加:国债续发较多,免税缓冲期更长,存在比较优势。部分资金可能从地方债、金融债转移至国债,推动国债ETF等交易活跃度提升。
    • 市场交易机会:利率债短期内存在交易机会,资金可能抢配老券,推动利率曲线下行。
  2. 对投资者的影响
    • 公募基金税收优势:公募基金在利息收入和资本利得领域仍享受顶格税收优惠(免征增值税和所得税),相比金融机构直接购债,税收优势明显。个人投资者通过公募基金间接参与债市,可享受更多优惠。
    • 机构投资策略调整:部分金融机构可能从直接购债转向投资公募基金,但需权衡综合费用(如管理费、托管费等)与税收优惠的利弊。
    • 债券收益率下行压力:当前债券绝对收益率较低,叠加税收政策调整,后续收益率可能进一步下行,投资者需关注长期配置价值。
  3. 对债市长期走势的影响
    • 基本面主导市场:政策变动对市场的影响是一次性的,债市后续走势仍取决于基本面、货币政策及债券供需等因素。
    • 利率中枢稳中有降:在中期债务存续为主线的宏观环境下,预计利率中枢将稳中有降,债市长期配置价值仍存。

政策实施细节

  • 生效时间:2025年8月8日(含当日)起实施。
  • 适用范围:涵盖国债、地方政府债券、金融债券,明确金融债券的定义及发行主体要求。
  • 过渡期安排:存量债券免税政策延续至到期,确保政策平稳落地。

专家与机构观点

  • 国泰基金:国债有望迎来“抢券”行情,推动利率曲线下行。存量国债ETF因免税优势,价格可能上行。
  • 中欧基金:新老券利差波动区间在5-10BP之间,公募基金税收优势仍明显,但机构投资意愿需综合考量费用与收益。
  • 诺安基金:债券市场短期有回调压力,但回调后赔率修复,可延续杠杆套息策略,关注利率债及二永波段操作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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